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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社保网厅办理“在职人员减少”大有学问

2024/06/03 7.2k 阅读 381 点赞

自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运行以来,快捷灵活的网上申报方式极大方便了企业经办人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特别是“在职人员减少”业务网办率已达99%以上,业务虽小学问却大,规范申报在职人员减少不仅能减少错误缴费还能享受工伤、失业相关待遇,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可谓一举两得。今天就将网厅办理“在职人员减少”小技巧整理如下:

一、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工伤保险待遇免申即享。我中心实行工伤待遇免申即享政策,如员工在职期间发生工伤并完成工伤认定,在网厅申报人员减少的同时按要求上传人员减少表和相关离职手续材料,办理完成后电话告知社保中心工伤科(联系电话:0790-6736803),将同步完成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领业务。


二、按实际情况申报人员离职原因,失业保险待遇按月领取。用人单位在办理在职人员减少业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填写变更原因,如人员确为被公司辞退或合同到期,变更原因可选择“单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员工离职后可自行向失业保险缴纳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规范填写人员减少时间,定期清理超龄人员,避免错误缴费。社保费按月征收,职工减少当月仍要收取整月费用,单位经办人需规范填写人员减少时间。同时企业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按时在网厅办理人员社保减少业务,以免造成多缴退费或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