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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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 类型 |
事项 编码 |
权力名称 |
权力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 依据 |
承办 机构 |
追责对象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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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 |
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安全监督管 |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民政局 |
养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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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监督 |
对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1、指导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培训;2、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3、对机构安全生产演练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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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监督 |
对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1、对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执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违反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行为,依法给予处分;4、对儿童福利机构的其他事项监督管理。 |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