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2022/08/11 1.7w 阅读 302 点赞
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传统节日中元节即将到来,为巩固主城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我市中元节期间禁燃禁烧、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

2022年8月7日12时-2022年8月12日24时

二、禁止区域

  (一)市区天工大道以东、仰天岗山脉以南、袁河以北、孔目江以西和仰天大道(延伸段)以南、天工大道以西、纵三路以东、清宜路以北城市建成区域内。

  (二)高新区孔目江以东、昌金高速以南、渝东大道以北、东兴路以西城市建成区域内。

  (三)除上述区域外,全市范围内下列区域:

  1.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驻地,军事管理区;

  2.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内;

  4.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煤气站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及使用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和养老院;

  7.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及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8.商场、集贸市场及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9.殡仪馆、陵园、公墓和烈士陵园;

  10.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三、文明祭祀

  中元节期间,加大文明祭祀方式的宣传,倡议广大市民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引导广大市民采用鲜花、网络、电子香烛等方式祭祀,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推行使用低碳环保的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慎终追远的情感,努力营造“文明祭祀,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

  在禁燃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者,一律传唤到属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属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



新余市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8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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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