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余教人字〔2023〕32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局党委会研究,拟确定洪云等126名同志为新余市师德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推荐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公示期间,对拟表彰对象如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新余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0790-6435568
通信地址:新余市堎上路272号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编:338025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