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余市2023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公告》精神,进一步构建新时代“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新余市教育局2023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现予公告。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办公室: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2.人事科: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3.基教科: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4.思政科:重点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职成科: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6.发展规划科: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7.督导室: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督导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8.安全办:重点宣传普及《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9.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
三、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体活动
“3·28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9·10教师节”活动。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