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新余市“一点晴”未成年人关爱志愿者协会于2025年09月01日经会议表决通过,并经 新余市文明办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一点晴”未成年人关爱志愿者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彭艳红 电话:13407907628
清算组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文新路508号
新余市“一点晴”未成年人关爱志愿者协会 清算组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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