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民政局依法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公告

2025/10/22 4.9k 阅读 65 点赞

经调查,“华东救灾物资保障部(新余代表处)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召开成立暨揭牌仪式。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新余市民政局依法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华东救灾物资保障部(新余代表处)

新余市民政局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拟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