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新余市房产经纪协会 于2024年5月8日经第一届五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共新余市住建行业综合委员会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 新余市房产经纪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王慧欣 电话:13879063666
邓新辉 电话:13755566678
清算组联系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311号1楼
新余市房产经纪协会清算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