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新余市阳光志愿者协会于2025年 5 月 21 日经第2届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新余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阳光志愿者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简耐芽13407906998 毛水金13265432788
清算组联系地址:新余市玉紫北路46号
新余市阳光志愿者协会清算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