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
3、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
4、受委托银行按约定的时间,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建)房单位。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
3、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
4、受委托银行按约定的时间,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建)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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