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
二、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每户贷款在所购、建房价款的70%以内,同时不能超过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最高贷款限额(200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三、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视贷款额度和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最长为2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年限1—5年,贷款年利率为3.33%
贷款年限6—20年,贷款年利率为3.87%
五、还款方式
等额还本付息,自贷款发放后第二个月起,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逾期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