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新余市贞明之家亲子读书工作室 于2023年05月31日经第二届理事会关于同意注销工作室会议表决通过,并经 团市委 批准(业务主管部门批复的余青字〔2023〕31号),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贞明之家亲子读书工作室 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张艳 电话:18179000115
清算组联系地址:抱石大道177号
新余市贞明之家亲子读书工作室 清算组
2023年5月31日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新余市贞明之家亲子读书工作室 于2023年05月31日经第二届理事会关于同意注销工作室会议表决通过,并经 团市委 批准(业务主管部门批复的余青字〔2023〕31号),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贞明之家亲子读书工作室 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张艳 电话:181790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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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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