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06/27 4.4k 阅读 266 点赞



各市本级社会组织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2023年5月31日前在新余市(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中规定条件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均可参加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前10家申报单位可享受一对一的指导服务)。

二、评估内容

(一)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依据《新余市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制定(详见附件2)。
(二)社会组织评估分为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均采取1000分制评估.

1.评估内容由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方面的指标构成。
2.评估结果为700分以上的按其得分高低分为5个等级:

(一)5A级,得分在950分以上;

(二)4A级,得分在901-949分之间;

(三)3A级,得分在851-900分之间;

(四)2A级,得分在801-850分之间;

(五)1A级,得分在700-800分之间。  
三、评估机构及职责
市民政局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和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评估具体事务性工作由新余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承担。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此次评估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2月底,按社会组织申报、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社会组织自评、评估委员会审定(或申报复核)、评估结果公示、民政局公布确认公告、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五、评估材料

所有书面文件或材料均须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文档。(附件2)

六、评估要求

(一)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参与规范化建设评估的重要性,对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搞好本组织自评、参评工作,以争创3A级以上等级为目标,提高本组织在社会上的诚信度与公信力,努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二)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第二十八条,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有效期内,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项目和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评定为4A的,一年内简化年检程序;评定为5A的,两年内简化年检程序。

(三)各社会组织应积极主动配合等级评估,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由市民政局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并给予通报。

(四)社会组织评估证书有效期为5年。在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我局将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评估等级,并予以公告。

                                     新余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