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新余市阳光学校于2024年10月8日经第二届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新余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新余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新余市阳光学校注销的批复》余教体发规字(2025)14号),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阳光学校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胡正胜 电话:13879018402
彭明本 电话:13607907118
清算组联系地址:新余市堎上路460号晚晴阁三楼
新余市阳光学校清算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