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基教科草拟了《新余市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送审稿)》。与往年招生方案相比,今年的招生方案有如下变化:
一、工作原则的变化
1.“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就读依据原则”修改为“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房屋租赁证为主要就读依据”
修改理由:一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在相关文件当中,对于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都有“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表述,本次修改与上级文件要求一致。二是增加“房屋租赁证”为就读依据。居住证是外地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最低要求,房屋租赁证作为本地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最低要求。
二、入学时间及方式的变化
2.启动招生录取工作时间从“5月份”修改为“6月份”,小学启动预报名的时间从“6月份”修改为“7月份”。
修改理由:受疫情影响,5月12日才全面复学,启动招生录取工作不太现实,建议改到6月份启动;小学预报名时间同步顺延1个月。
3.细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求
修改理由:一是对接上级文件要求,增加“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相关内容;二是增加“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送教上门”内容,将送教上门纳入统一管理。这些内容都是控辍保学所要求的。
三、就读需提交的材料及方式的变化
4.“报名须提交材料”之“户口簿(或小孩出生证明,原件,下同)”修改为“户口簿(户口亲属关系不明的同步提供小孩出生证明,均为原件,下同)”
修改理由:户口证明材料首选户口簿,不能用出生证等同于户口簿,只有在户口亲属关系不明时用出生证作为佐证材料。
5.“报名须提交材料”之“房产证(或加盖不动产登记部门红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下同)”修改为“房产证原件”,在“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时”,增加“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单或产权情况表的,同步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
修改理由:单一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产查询证明容易作假,需要购房合同、税务发票作为佐证。
6.“房屋实际入住证明(水、电、气使用证明,下同)”修改为“房屋实际入住证明(水、电、气使用证明,含电子发票、有效缴费图片等,下同)”
修改理由:现在使用手机缴费比较普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现场审核时可以增加电子发票和有效缴费图片作为依据。
7.“优惠入学政策”中“市商务局开具的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颁发的企业投资绿卡”修改为“市商务局开具的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颁发的优秀企业家服务绿卡”。
修改理由:企业绿卡名称变更。
8.“优惠入学政策”中,增加“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部门开具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待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证明、卫健部门开具的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
修改理由:这三类优惠政策对接上级文件要求而设,在“录取方式”当中同步增加相关内容。
四、学区范围的变化
9.新设置学区。增设渝水十小、渝水十一小、渝水三中和北湖小学双向或三向学区,具体由渝水区教体局划定。增设高新一中学区,具体由高新区社会发展部划定。各新设学区的具体学区范围参看学区示意图。
10.增设多向学区。增设市逸夫小学与市明志小学、市逸夫小学与北湖小学、渝水七小与北湖小学、渝水七小与渝水六小、市长青小学与北湖小学、市长青小学与渝水十一小、市暨阳学校与渝水十一小、渝水三中小学部与市铁路小学、渝水十小与市西湖小学等9个小学双向学区,渝水三中与市九中、渝水三中与市一中、市实验中学与市五中、高新一中与市十六中等4个中学双向学区;增设市逸夫小学、市明志小学、渝水十小和市实验中学、市五中、市九中2个三向学区。具体学区范围参看学区示意图。
修改理由:新设置学区划片;缓解学位紧张学校压力。
11.片区外协议学区设置为双向学区。所有片区外协议小区增设为片区学校和协议学校的双向学区。
修改理由:一是逐步过渡,为转为正常学区做准备;二是为分流学位紧张学校生源做准备,凡暂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或4类以外生源,均可以分流到原片区学校就读。
12.明确片区外协议学区的有效期限。参照一般协议最长有效期,明确凡有协议年限的,按照协议年限执行;凡没有协议年限的,以20年为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的协议小区一律取消,纳入划片学区管理。
修改理由:无期限协议学区限制现有学区调整余力;明确期限增加化解大班额预期,进一步规范划片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发展公平公正。
13.删除市实验中学和市八中自主招生相关内容。
修改理由:按照2020年招生方案,市实验中学和市八中都将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范围。招生范围、计划增加了“实现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内容予以了明确,不需要单列。
14.增加“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内容。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剩余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兜底”。
修改理由:主城区北湖小学和市实验中学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加强监管。
五、工作要求的变化
15.增加“从严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内容。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3000万以上)和持有服务绿卡的优秀企业家子女、现任外省省级商会副会长以上职务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细化入学操作程序,统筹做好安排。
修改理由:优惠入学政策越来越多,必须从严管理和审批,否则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热点;对接上级文件要求。
16.增加“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内容。明确: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动态监测、行政督促、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修改理由:控辍保学关注需要;对接上级文件要求。
17.“切实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不得新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修改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要按照国家标准招生,确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修改理由: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是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省里规定的大班额标准是56-65人,超大班额标准是66人及以上。修改后对接国标和省厅文件要求。
六、问题和建议
1.网上录取资格审核试点问题。市行管委要求我局将义务教育入学资格审核事项纳入线上办理。但目前系统还没有建成,今年全市纳入的难度较大。建议系统建成后,用一两个学校现行试点,待取得相关经验,破除相关难题后,在明年再全面推开。
2.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问题。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但涉及的市一中与市二中、市一中与高新一中、市四中与市五中的集团化办学改革怎么具体实施还没有明确,生源调整也就无法着手处理。因时间比较仓促,我们建议今年做实市一中和高新一中的集体化办学改革试点,真正为市一中分流高新区的生源;其他改革举措先由牵头校与合作盟校在教学课程安排和评价机制上进行合作,下一步再来考虑具体的深入合作事宜,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