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务动态政务动态

省厅派驻督察组与新余公安首聘督察专员座谈探索大督察深化改革机制

2020/07/05 9.0k 阅读 203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警务督察效能,充分发挥“督导利器、问责利剑”作用,7月3日,省公安厅第六派驻督察组利用在新余督导工作的机会,与新余公安首聘督察专员等围绕设区市公安机关深化督察机制改革这一主题开展座谈交流。

当日上午,省厅二级警务专员、督察专员朱洪民一行四人与市局聘任的首批3名督察专员、派驻督察队队员及督察支队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大家激情满怀、畅所欲言,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大监督格局,真正从政治落实上打通“最后一公里”,坦诚分享了开展派驻督察以来的所思所想所悟,相互交流了督察工作的经验体会,并就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与困惑进行了深入探讨。

就做好派驻督察工作,朱洪民专员一行认为,一是要明确站位,解决为何督的问题。组建督察委员会、设立督察专员,是省厅党委对督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的最重要、最核心的举措。督察专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职责使命,牢牢把握督察的政治属性,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要明确任务,解决督什么的问题。压实政治责任,增强政治担当,认真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察,做好党委中心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导,做到一督到底、务求实效。要紧盯“一事一授权”的专项督察任务和目标,确保派驻督察工作重点明确、力量聚焦,切实提升督察的权威性、精准性、有效性。三是要明确思路,解决怎么督的问题。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做好派驻督察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督导有思路、有计划、有抓手。要认真学习督导内容、事项的有关资料,明确督导涉及的关键职能部门、掌握不同单位的督导重点、找准督导工作切入点。要上下联动,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用好督察整改通知书、追责问责建议书、约谈通知书等,确保责任传导到位、部署落实到位。

据悉,6月5日市局举行首批督察专员聘任仪式以来,3名市局督察专员带队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端午节安保等工作任务,已在各自片区累计开展专项派驻督察10余次,覆盖单位80多个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20多个,有效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的整体执行力、落实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