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对公安信访工作和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行部署强调。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夏得湧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信访工作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坚持把做好公安信访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体现,并与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大使命任务结合起来,确保贯彻落实《条例》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的站位抓好学习贯彻。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是政治工作、信访部门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警衔晋升、新警培训和大练兵训练计划,确保《条例》精神入脑入心。要以5月份《条例》集中学习月为契机,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贯彻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迅速在全警掀起学习热潮。
会议要求,要以更大的力度实现积案清零。积极践行“四度三感谢”理念,坚持领导包案等经验做法,全面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通过“项目管理、专班推进、清单落实”,大力推进公安信访积案清零攻坚行动,有效破解信访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确保积案清零、清单销号。要以更实的举措深化源头化解。坚持“矛盾有因、问题有解、化解有方”,自觉将信访工作置于公安工作大局、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切实加强全警执法能力建设,充分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会议强调,要以更强的担当维护信访秩序。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风险排查预警、突发情况应急联动、突出违法犯罪打击,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对化解不放心不托底的公安信访事项,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出现“回流”。要以更高的标准推动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化解信访问题人人有责、人人都是信访民警”理念,信访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警种部门要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安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理顺工作机制,优化信访考评,强化业务培训,多措并举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信访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部分四级以上高级警长,局属各单位、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