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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

2017/04/24 1.3w 阅读 371 点赞

    日前,继蚌埠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对二手房、市辖三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提高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市区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借款人为单职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不超过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借款人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不超过1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所购的二手自住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20年,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

  提高市辖三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在市辖怀远、五河、固镇三县购买自住住房,借款人为单职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不超过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借款人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不超过16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核定,仍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核定贷款额度,对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低的职工,可适当放宽贷款额度核定条件。

  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还清贷款本息后次月起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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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