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800Nm3/h焦炉煤气变压吸附制氢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址: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护气体站;
项目投资:1039万元;
职工人数:14人,不新增员工,由保护气体站内现有人员调配;
工作时数:年工作350天,三班24小时工作制,年工作8400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在保护气体站空地建设800Nm3/h焦炉煤气变压吸附制氢生产线,购置预处理系统、吸附系统、脱氧干燥系统等生产设施,利用原有原料缓冲罐、煤气压缩机、氢气球罐、办公设施、原辅材料仓库、废水收集池、供电、给排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原有800Nm3/h焦炉煤气变压吸附制氢生产线作为备用生产线,生产规模不变。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机械施工噪声等,通过采取洒水、防噪等措施可得到缓解,并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无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煤气冷凝水、干燥分离水喝生活污水。煤气冷凝水、干燥分离水经收集后由罐车送往焦化厂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煤气压缩机、煤气压缩机冷却器、空压机等,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器等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废吸附剂、除油剂、含钯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废液压油、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厂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吸附剂、除油剂、含钯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要求。
(二)本项目选址位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护气体站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
(三)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四)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五)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下载附件中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后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反馈,或打印后邮寄到联系地址;另外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表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您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真
联系电话:0790-6290607
电子邮箱:xzdpz@sina.com
通信地址:新余市冶金路1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