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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江西省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李爱莲死亡后多领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余人社监令字〔2023〕6号)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2023/12/04 1.7w 阅读 110 点赞

肖宁:

关于李爱莲死亡后多领社会保险待遇一案,我局于2023年10月18日立案,经查,参保人李爱莲(身份证号:360502 195311220022)于2019年2月死亡,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新余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报备,导致从2019年3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一直支付李爱莲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67801.26元和代发待遇18184.7元,共计人民币捌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玖角陆分整(¥85985.96元)。依据《江西省查处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九条第五项“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丧失或者变化隐瞒不报,违规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已构成冒领、骗取或侵占养老保险待遇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限期改正指令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5日

地址:新余市仰天大道623号5015室 邮编:338000

联系人:罗德才 何梁  电话:673609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