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领航照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11月29日受理的李小心、黄海梅、伍小芳、晏玉连、张李红、李小花、廖爱兰、刘生花、罗沙沙、周连、廖旦莲、张春梅、钟小芳、李卫红、张琴、敖情诉你(单位)经济补偿等纠纷一案(余劳人仲字〔2023〕第6347-6362号)。因你(单位)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相关文书。
开庭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开庭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仲裁庭。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新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