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我市就业领域统计数据质量,4月26日下午,市就业中心召开全市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质量核查专项工作调度会,市、县(区)就业中心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首先传达了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就业中心字〔2023〕51号)文件精神,并对文件中关于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各县区就今年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及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
会议要求,下一步,市、县(区)就业部门要从5个方面入手,抓实抓细城镇新增就业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压实各级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数据填报准确;三是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落实数据整改要求;四是提升数据质量,减少摸排调查数据在城镇新增就业数据中的占比,确保数据真实;五是要加强培训指导,定期对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防数据弄虚作假、报送不规范等情况。
会上还就我市零工市场建设、共享用工平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等工作进行了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