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政府政策好,我们乡下也能和城里一样每月领退休费了,而且每年还会涨呢。”近年来听到这样点赞政府的声音越来越多。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零支柱和一支柱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是政府主导、社会统筹的重大惠民政策,其资金来源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即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为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居民老年生活重要作用,我市三措并举,不断加大投入,提升养老待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调整缴费档次,增加居民缴费补贴。2022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三档,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300至6000元不等的14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根据参保人选择缴费档次不同,政府分别给予40元至115元不等的补贴,并按照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有缴费连同政府补贴和利息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二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提升居民待遇水平。2020年至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连续三年上调。2021和2022年,我市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情况、参保居民月人均待遇水平等实际情况,连续两年自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三是征地农民享受“政府补贴”、困难群体享受“政府代缴”,消除后顾之忧。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群做到全覆盖,对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缴费补贴年限统一按15年给足,提高被征地农民待遇。同时,地方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100%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相应政府补贴,通过“政策找人”“精准服务”做好帮扶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2023年4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6万人,超过全市户籍人口数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织牢了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