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根据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近日,我市启动实施了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此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统一。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