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社保中心组织本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考试,稽核内控科、养老待遇科、工伤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科等11名业务骨干参加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成绩优异,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考试。
组织参加本次考试是市社保中心主动适应经办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的最新规定,待遇追回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劳动监察部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变。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工作,确保待遇追回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市社保中心主动对接市司法局,精心组织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知识并参加考试。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动追回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进程,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傅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