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目前发现李偲睿等4人(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我中心已通过电话、挂号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告知,请相关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对拒不退回的,我中心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3〕50号)文件,移交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退款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新余赣新支行
退款账户户名: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退款账号:365006002018170291757
联系电话:0790-6736036(退款时请备注姓名)
附件:违规领取失业待遇人员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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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多领待遇 项目名称 |
多领待遇 起止时间 |
多领待遇金额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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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偲睿 |
360502********0054 |
失业补助金 |
202105-202107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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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卢小宇 |
360502********4615 |
失业补助金 |
202207-202210 |
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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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廖博 |
360502********5011 |
失业补助金 |
202210-202211 |
2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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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夏志青 |
360521********1041 |
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 |
202001-202105 202106-202111 |
32316.67 |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