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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敦促退回钟杜生死亡后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的送达公告

2024/07/08 1.4w 阅读 264 点赞

钟杜生家属赵水根(36220119670907******):

经查,参保人钟杜生(身份证号:36220119591115****)于2021年3月死亡,其存在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我中心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余社稽意字〔2022〕23号)。因本单位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一、稽核发现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政策规定,违规领取的工伤保险护理费应足额退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你们未履行报告义务,也未及时注销参保人钟杜生的银行账户,造成我中心多发工伤保险护理费到其农业银行账户622823*********9865。经核查,钟杜生已于2021年3月死亡,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违规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共计17763.2元,须退回。

二、处理依据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

三、稽核意见

请你方在此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17763.2元退还我中心社保基金账户如下:

户名: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支出户

账号:365006002012015037754002(交通银行)

附言:退还钟杜生多发工伤保险待遇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否则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地址: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23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稽核内控科8015,电话:0790-6736829。

本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