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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新余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3/03/07 1.4w 阅读 93 点赞

一、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提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教育部就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多次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教基字〔2021〕38号),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和课后服务时间“5+2”模式。近年来,全市各地义务教育学校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距学生和家长期盼高质量的课后服务还有不少差距。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教职工激励及资源支撑建设等工作机制,完善课后服务质量、安全、规范、评价等监管措施,在充分调研、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什么是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主要包括:课后服务(暨放学后托管服务和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午餐和午休服务等。

三、课后服务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课后服务主要在教学日放学后进行,也就是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上课结束后,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同时,支持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

四、课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可以在课后服务时间补课吗?

课后服务时间,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违规集体补课。

五、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托管服务有什么具体要求?

学校可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

六、课后服务可以收费吗?哪些服务需要收费?

《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筹措经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联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学校参照所在县区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扣减财政补助制定本地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正常教学课时时长核定,课后服务实际时长与正常教学时长不一致的,由学校按比例折算。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参照执行。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线上学习资源”“午休服务费”“初中晚自习服务费”等;不得向在校寄宿学生收取教学日放学后托管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学校午餐费要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规定执行。

七、教师承担课后服务的取酬依据是什么?

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标准本着“依规、适当、合理”原则确定,按参与服务的劳务量据实计发课后服务报酬,服务报酬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周一至周五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标准。教职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直接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的计算为教学课时,补助标准不高于60元/节,兴趣社团类课后服务的补助标准可上浮,上浮比例不超过30%。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为课后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的计算为管理课时,补助标准不高于50元/节,每天管理课时数不超过3节。班主任课后服务期间一直在岗,但未直接进班的课时计算为班主任管理课时,补助标准小学不高于20元/节,初中不高于30元/节。参与课后服务的校级领导按参与人员的平均数发放课后服务补助。

假期兴趣活动服务和寒暑期托管服务补助发放标准。参与假期兴趣活动服务和寒暑期托管服务的教职工按兴趣班课时计算补助,兴趣班课时分为教学课时和管理课时(课时时长根据兴趣社团性质类别确定,即1次为1课时),教学课时补助标准不高于120元/节,管理课时补助标准不高于100元/节。每半天课时数最多不超过2节。教师取酬标准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可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也可以由学校“一校一案”自行确定,方案制定后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取酬标准不得高于本文件规定的上限。

、课后服务有哪些监督管理举措?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通过后的方案要进行公示,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提前告知家长。家长根据需求自愿参与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假期兴趣活动服务和寒暑期托管服务具体开设情况需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创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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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