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6/25 6.7k 阅读 518 点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 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中心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立行立改、真抓真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整改中心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反馈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注重整改实效。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效果,切实将薄弱环节强起来、问题短板补起来。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绩效考核、廉政谈话、“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还有不足方面

1. 关于学习抓得不够紧,学用结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邀请理论专家进行专题宣讲。二是加强科学谋划和重大问题研究,每年确定一个重大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用以指导工作。三是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到应贷尽贷、能提则提。2023年4月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2.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制定政策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深入企业、楼盘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二是建立公积金促建督建工作机制,通过邮政部门向全市尚未建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发了督建函。三是推进新市民建制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关于“打击非法套取公积金行为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强化政策宣传和稽核内审,从源头做好日常动态化线索摸排防控工作。二是增强惩戒力度,对查实的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计入公积金系统不良征信“黑名单”,对未退回套取公积金人员通报单位和纪检部门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完善提取政策,堵塞制度漏洞,对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4.关于“服务意识树得还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作,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与人民银行“总对总”方式实现征信信息共享。二是加强与市大数据办工作衔接,新增5条政务数据共享目录。

5.关于“服务业务种类还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线上办理,与市建行联合,试点开展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线上办理。二是进一步优化使用政策,放宽异地贷款范围,将贷款范围从省内拓展到全国,放宽了购房和结清商贷提取时限、金额,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

6.关于“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打造窗口星级服务岗,完善窗口文明服务规范,编制完善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服务标准和行为。二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政策、服务礼仪的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服务监督,在服务专区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窗口的服务情况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关于“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机制,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今年已开展进企业宣传5次、进楼盘宣传3次。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布了6篇政策宣传稿,微信公众号推出了8期政策宣传。二是开展企业公积金政策专题宣传,通过邮政部门向全市尚未建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寄发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资料,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将新闻宣传列入绩效考核内容,鼓励工作人员投稿。建立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定期更新机制,做到内容定期更新。三是在党建述职报告中,专列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有差距,纠治作风顽疾还有不足方面

9.关于“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廉政谈话工作制度,中心主要领导与中层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指出廉政风险点。二是突出政治谈话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2023年4月中心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政治谈话,指出问题9个。三是加强对帮扶资金后续使用的跟踪问效,督促中心帮扶的姚圩镇凌溪村颐养之家项目在2023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10.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班子成员每半年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科室、办事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一次。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今年开展了3次集中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

11.关于“廉能风险防控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廉能风险防控排查,结合岗位特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列入排查内容,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10个,明确了风险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

12.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核查单位申报数据资料,对申报有问题的131人不正确身份证进一步核对,修改为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建立数据核查机制,运用住建部电子检查工具定期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进行检测、分析。

13.关于“干部年度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制订绩效考核正负面清单,将工作实绩、考勤、奖惩等纳入考核内容,使绩效考核更具操作性。二是按照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将年度评先评优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了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三是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出现受处分情况、考勤缺勤情况进行相应考核扣分。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4.关于“斗争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查实的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计入公积金系统不良征信“黑名单”,限制其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二是对未退回套取公积金人员所在单位下发了督促退支函,将套取事项通报单位,要求督促退回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并作相应处理。三是将查实的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公职人员信息通报纪委监委部门

15.关于“工作协调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接市数投公司,重新启动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项目审批流程,将项目纳入特许经营清单,2023年3月市发改委批复了项目可研报告,4月完成了技术评审,目前市数投公司正在进行项目建设。

16.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将大额资金存放列为中心 “三重一大”会议研究事项,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财政性资金存放规定和中心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二是将存放在江西银行的4000万元资金存期到期后收回。

17.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逐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和梯次配备。二是加大干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提升专业技术职称。

18.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上级党组织申请设立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待设立党组申请批复后,对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19.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班子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一次,将党建工作和中心业务工作形成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金心惠民”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和住房公积金工作相融合。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党支部支委成员、党小组长开展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

2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业务的培训,组织开展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有关工作,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1.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民主评议党员政策学习。二是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开展了2022年度党员评议工作,评议出“优秀”等次党员4名。

2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240条。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23.关于“上次巡察反馈问题中有2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将大额资金存放列为中心 “三重一大”会议研究事项,做到重大事项按要求上会。二是对留存在中心的2535.61万元城市资金,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作为专项资金上缴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体系。以此次巡察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436616,电子邮箱:g6436616@163.com。

中共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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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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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