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金:
本委于2026年5月8日受理你诉江西志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单位)经济补偿等纠纷一案(余劳人仲字〔2026〕第120号)。因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相关文书。
开庭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30分。
开庭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仲裁庭。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新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