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新余市婚姻家庭协会 于2022年12月10日经第五届十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 新余市民政局 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 新余市婚姻家庭协会 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刘延青 电话:13030553833
宋根红 电话:13507908845
清算组联系地址:白竹路816号
新余市婚姻家庭协会 清算组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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