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11/13 1.8w 阅读 496 点赞

一、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建议序号

建议代表

建议内容

建议类别

办理单位

回复意见

第4号

廖青青

关于完善农村低保审批的建议

A

市民政局

1、健全农村低保审批制度方面。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在完善农村低保审批制度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对于非共同生活子女财产信息的考量,《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0〕7 号)规定,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 1.5 倍,有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或者大型农机具 1辆且出厂后市场首次交易价格不高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确认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随着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低保标准不断提高,非共同生活成员金融资产和车辆考量也不断放宽。2023年达到农村人均35789元,城市人均71361元,车辆购置标准放宽至159300元。二是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 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患有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的人员;(三)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患有严重危害生命健 康需要长期治疗维持生命或者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并因患病导致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人员。三是积极探索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管理,并推送到相关部门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帮扶措施。2021年出台的《新余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本市生活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或多人因病、因残、因学、因年老体弱(指赡养、抚养、扶养人履行义务能力较弱或无能力的)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存在一定困难的,且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收入标准。1.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不扣减刚性支出的情况下,高于我市当年低保标准,但又低于我市当年低保标准的 1.7 倍。2.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经扣减因病、因残、因学及必要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后,低于我市当年低保标准的 1.7 倍。家庭财产。共同生活的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镇为 2 倍、农村为 3 倍;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城镇为 1.5 倍、农村为 2 倍。进一步对收入标准和家庭财产进行放宽。

2、完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方面。

《新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余民字【2021】27号)对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一是对新增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县(区)民政部门在确认决定作出之日起的 90 天内对所有新增对象开展实地调查。乡(镇、办)定期核查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和家庭成员生存状态,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审核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报县(区)民政部门备。二是对于低保对象人口状况、经济状况、生活状况的核查,常补对象每年至少一次,非常补对象每半年至少一次;对低保对象生存状态的核查,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不再调整保障金额。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死亡,需要停止对该家庭救助的,自对象死亡次月起停发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需要减发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对象死亡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减发手续。三是县(区)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信息核对等方式,每年开展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并根据排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挥社工、网格员等群团力量,加大政策宣传,加大重病人员排查,变政策找人,提高保障范围和力度,做到精准救助。

第49号

刘雨婷

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区饲养鸽子的建议

C

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

养鸽扰民的问题,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难点。鸽毛乱飞,鸽叫声扰人,鸽粪溅落到晾晒衣物难清洗等问题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造成邻里纠纷时有发生。

2021年9月,根据市体育局同意,我局登记成立了新余市信鸽协会。根据你的建议,我们召集新余市信鸽协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信鸽协会严格按照《信鸽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加强行业人员自律管理,实行文明养鸽,定期对笼舍进行清扫、消毒,最大程度降低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将您的建议同城管、体育部门协商处理。城管部门表示在常态化路面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园及其他公共场地鸟类排泄物的清扫力度,为打造城市社区干净整洁环境增添助力,体育部门表示将加大对协会的监管力度。希望通过各方努力,不断地完善和规范信鸽管理,尽量化解存在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51号

刘雨婷

关于开办“社区食堂”的建议

A

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随着迅速的发展社区,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为了满足居民群众的所需,近几年,在市、县(区)、乡镇(街道)等部门汇集多方的力量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得到了不断完善、不断提升。

去年10月,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完整社区应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经商议,决定利用社区现有的资源,在部分城市颐养之家中开设“社区食堂”。

2023年3月,为了能否开设“社区食堂”掌握第一手资料,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便利服务,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协同渝水区民政局先后到袁河街道钢丝厂社区、虎山社区,新钢街道公园北村社区,城南街道茶山口社区,孔目江街道新苑社区等社区进行调研,重点对社区颐养之家自主做餐情况进行了解摸底。2023年4月底,下发了《新余市民政局关于开设社区食堂试点工作的通知》(余民字〔2023〕24号),明确了选点原则以及运作方式,确定渝水区城南办茶山口社区,城北办缔景社区、龙泉湾社区,孔目江办新苑社区,袁河办虎山社区为“社区食堂”试点单位。经了解,截止当前,已有3个社区正在运行(缔景、新苑、龙泉湾),还有2个社区正在与第三方协商(茶山口、虎山)。

除了确定上述5个“社区食堂”试点外,其他县(区)条件成熟的社区也可参照试点试行,打破了不仅仅只为老年人提供用餐服务的常规,同时满足了上班族和不会做饭的年轻人以及其他的居民群众的需求,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

二、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提案序号

提案人

提案内容

提案类别

办理单位

回复意见

第0002号

邹文俊

城南胜利南路等商业中心经营殡葬用品店搬迁的建议

C

市民政局

近日,我局与市场监管局的同志一起走访了城区近十家的丧葬用品经营店,并认真的听取了各店主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他们有的因长期在此处做生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不愿意搬迁,有的因为是自家的店面不会将店面卖掉,有一两家愿意搬迁的,也是希望政府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地方供他们做生意;二是因商家都有营业执照,做生意都合规合法,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对商家进行强制搬迁和处罚;三是如建立新的殡葬用品场所还需政府下一步的规划和安排。

因此,您提出的建议目前无法实行。今后我们会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净化丧葬用品市场,倡导文明新风,全面营造绿色文明的良好氛围。

第0021号

杨岚

关于进一步理顺我市社科学术社团业务主管权限的建议

A

市民政局

正如您提到的我市社科学术社团管理与中央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要求确实有很大差距,市社联业务主管社科学术社团仅有12家,与省社联的数量差距较大,我市有很多社科学术社团均分散到市直相关部门主管,造成这一现状的有多种原因,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需社会团体筹备组提供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文件,条例中对业务主管单位没有明确界定,我市实际登记时一直按只要其确定的业务主管单位具备其业务管理职责就可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操作,如市检察官协会其业务主管单位就为市检察院。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也邀请市社联相关领导对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划分进行分析研究,如确需理顺我市社科学术社团的业务主管权限,我局将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变更手续。并在下一步登记过程中明确新登记的社科学术社团业务主管单位为市社联。

第0045号

农工党新余市委会

关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A

市民政局

一、关于坚持顶层设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一是按照养老政策引导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从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抓落实。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发展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和市政府指示精神,牵头草拟了《新余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并于 2022年10月11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发展。创新财政奖补、税收减免、土地使用和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加快涉企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激发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培育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建设一批中高端养老托育机构,提供高水平的养老托育服务,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托育服务格局。二是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2019年12月,民政和财政两家出台了《新余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民办养老机构项目管理办法》,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的50%叠加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按接收本区域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元的标准,不区分经营性质落实运营补贴,补贴期限为两年,已列支250万元用于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助。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打破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壁垒。一是民间资本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对于满足社会养老需求、促进医疗健康服务具有十分积极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市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热情高涨,成效显著。先后涌现了新余市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新余市养老福利中心为代表的“PPP”合作养老模式。与此同时,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稳步推进,公办敬老院、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区为老服务,充分利用自身养老床位、专业护理人员等资源,就近为所在社区老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全市养老服务业呈现出高中低搭配、大中小适宜、各种模式、规模发展的态势,基本满足了我市老年人养老需求。二是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为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平稳发展,共有8家养老机构进行申请了建设补贴,印发了新余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三、关于补齐短板弱项,整体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聚焦养老领域扩大有效供给。争取各类上级资金支持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近年来,争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 2023年中央预算投资 3911万元,支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养老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新溪养老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南安养老服务中心等 3个养老项目建设;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 18400万元,支分宜县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新余高新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新余市养老福利中心三期、渝水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4个项目建设。二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标准和《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全市养老机构共有71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等级评定的机构共有21家。经养老机构自愿申报、市县初审把关、省、市养老机构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专家实地综合评价、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等程序,其中2022年申报机构共有13家,市级养老机构2家,县级福利院1家,通过评定三级养老机构3家,占比100%;全市乡镇(街道)敬老院32家,评定二级养老机构5家,评定一级养老机构5家,合计占比31.2%。

四、关于加快人才建设,多渠道培育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一是完成省定养老护理员三年培训工作。2020-2022年,我市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作为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重要支撑。根据省厅下达县区2020-2022年养老护理员应培训3450人次任务要求,我市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通过联合新余市万家惠职业培训学校、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举办养老服务护理员培训班,县区分级培训、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厅培训、市级开展示范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养老护理等从业人员培训,共开展培训三十余期,已培训人员达3460人次,培训比例占100.2%。2022年省定年度培训任务640人,实际培训814人,完成率120.2%。二是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竞赛。为了持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专化业、职业化护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9月组织各县区推荐人员开展技能竞赛,比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落实了对优秀护理人员的奖补,分别发放了3000、2000、1000元的奖金。三是强化养老护理学习教育。依托中职学校设立护理和康复专业,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养老机构邀请学校专家学者开展护理知识讲座。开展优秀养老院院长和最美护理员学习宣传活动,同时鼓励养老护理人员积极参与各级有关养老护理学习讲座,结合机构内培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素质。

第0156号

周剑、顾小军

社区居委会蜗居小区楼内弊端重重

C

市民政局

经我们前期调研了解,平安路社区当前管辖情况为:东至劳动北路,西至长青北路,南至北湖中路,北至仰天大道;辖区内常住人口6055户17233人,31个居民小区。现办公用房设在月亮湾小区17栋1-2楼,“蜗居”在小区楼内,共计面积约330平方米(含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颐养之家等),居民常常找不到地方,办事极不方便。目前,考虑到社区管理规模过大,渝水区拟对其进行分设,以赣西大道为界分为两个社区,赣西大道以南拟新设一个社区,社区用房拟设在城北办当前办公的地方;赣西大道以北仍为平安路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范围内的公共资源进行了全面摸底,发现除原消防酒店(属部队财产)和江西省赣西航道事务中心新余航道所(属省管单位)外,只有当前正在使用的社区办公用房。

综上所述,社区提出看看能否把当前社区用房紧挨的沿街店面(厚品普洱茶店面,属开发商所有)购买下来,一是可以与当前社区用房打通,一体使用;二是解决居民到社区办事进出小区不方便以及不好找的问题。整个店面共计73.15平方米,每年租金3.3万元,预计出售价近150万元。

考虑到所需资金较大,我们已结合社区其他工作,一并形成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看看能否协调解决。

第0159号

民进新余市委会

加强智慧社区建设 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B

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其中重点任务主要是: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六大内容。

针对上述任务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工作实际,一是积极与市大数据中心联系对接,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将智慧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大脑建设子项目,通盘考虑、一并建设;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争取中央福彩公益金,拟打造8个“智慧社区”示范点,分别是渝水区双凤楼社区、魁星路社区、虎山社区、龙泉湾社区,分宜县矿建社区、青山社区,高新区聚龙社区,仙女湖区天工社区;三是积极与相关建设单位对接,深入社区调研座谈,听取社区建设需求。截止当前,建设方案还在商讨、优化、完善中,但初步有以下一些方面的考虑:

一、为社区干部减负

1.指挥调度系统。根据调研,梳理社区已有系统情况,建立数据融合标准、规范流程,建立数据中台,纵向市、区县各级社区系统对接,横向民政各科室系统对接。在市民政局建立大屏,数据可视化展示,GIS地图展示等,建立指挥调度中心系统,提供社区民情数据分析,领导协调督办等。

2.数据录入机器人。社区工作人员经常会出现重复多次录入同样的数据工作,为了大幅减少重复工作,数据录入机器人可以归并录入。

3.社区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常住居民、流动人口、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基础数据采集、管理;辖区内楼栋单元等基础数据管理,最终实现通过“智慧一码通”扫描了解居民、楼栋情况。

4.社区民意分析系统。基于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数据中台架构,建立社区民意分析子系统,综合多维度数据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

5.智慧社区台账管理平台。以民政业务台账为基础,可一键生成业务台账,社区干部只需要填写基本的信息,上传好图片,就可快速生成台账的word、pdf等格式文档。提升社区台账生成的工作效率。可扩展到社区所有对接的业务口,根据预设的台账格式,快速一键生成台账,最终覆盖社区全部的台账的生成,也起到了台账的云端保存,随时可追溯。

6.智慧电子表单管理平台。对于社区经常要使用到的纸质证明、表单,实现一键打印,在前期对接了所有居民信息的前提下,表达的基本信息可以自动填充。最终实现按居民意愿实现一键打印,省去制作表单格式的时间,还可以解决临时找不到对应表格的问题。

二、为居民便利服务

1.便民服务系统。“赣鄱邻里”微信小程序语音录入查询民政政策、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智能呼叫问题解答处理,采用AI数字人问题答复,如果不满意可以转人工;业务办理资料全电子化,并电子签名,通过“赣鄱邻里”微信小程序一键提交,快捷的线上办理渠道;社区论坛、居民自治线上渠道建设,社区可以建立论坛管理员进行跟踪管理。

2.自助综合服务。社区放置自助综合服务一体化和机器人,可以自助查询民政政策、法规等,自助办理煤气费、水电、物业费等业务。

3.全渠道综合系统。“赣鄱邻里”微信小程序对内接入各社区现有的业务办理应用程序,对外接入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应用。

4.智能安全应用。融合采用电信5G万物互联技术,对接现有小区智能化、安防等设备,或者选择试点小区新建智能化、安防设备对接。

5.适老化服务系统。“赣鄱邻里”微信小程序建立一键点击,调用智能数字人与老人交互应用场景,系统可以按照老人提出需求,解决老人困难;老人也可以和数字人提出换人,则系统转人工客户,以及结合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情况提供上门助老服务。

第0166号

肖中华

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

A

市民政局

1、关于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养老服务。一是民间资本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对于满足社会养老需求、促进医疗健康服务具有十分积极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市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热情高涨,成效显著。先后涌现了新余市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新余市养老福利中心为代表的“PPP”合作养老模式,渝水区新钢街道为代表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模式,以及一批小型社区“嵌入式”机构和居家养老模式。与此同时,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稳步推进,公办敬老院、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区为老服务,充分利用自身养老床位、专业护理人员等资源,就近为所在社区老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全市养老服务业呈现出高中低搭配、大中小适宜、各种模式、规模发展的态势,基本满足了我市老年人养老需求。二是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为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平稳发展,共有8家养老机构进行申请了建设补贴,印发了新余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2、关于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并完善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标准,设定年度考核,致力于打造更高的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标准和《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全市养老机构共有77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等级评定的机构共有21家。经养老机构自愿申报、市县初审把关、省、市养老机构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专家实地综合评价、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等程序,其中2022年申报机构共有13家,市级养老机构2家,县级福利院1家,通过评定三级养老机构3家,占比100%;全市乡镇(街道)敬老院32家,评定二级养老机构5家,评定一级养老机构5家,合计占比31.2%。。

3、关于稳步推进医疗养老结合,以医办养。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养老院与医疗卫生机构融合式建设,打造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专业养老机构,既保障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又满足医疗康复保健需要。新余银河医院主办的银河护理院已为3000余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养老介护服务。护理院以“医疗+护理”为主线,建立“医师-护士-护理员”梯队管理体系,为入住老人提供了更为专业完善的全面医疗护理服务。新余市福海颐养院新设立了二级康复专科医院——福海精一康复医院,设有编制床位101张。据统计,全市36个民营养老机构、31个乡镇敬老院均与邻近的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袁河医院2022年曾与我委取得过联系,咨询如何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市卫健部门根据《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对袁河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备案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环节,提供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

4、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工作每年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内容,作为要聚焦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县乡党委抓党建述评和村党组书记“双述双评”范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重要指标。

5、关于积极实施健康养老工程。一是集中照护中心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分宜县将县福利院原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楼改造升级为失能老人集中护理区,内设诊疗室,配置专职医生,实现全县农村失能老人全部集中照护。渝水区建成特困失能老人养老服务中心,与新余矿业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引入专业的医疗服务,实现全市农村特困失能老人的集中照护率达100%,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求。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乡镇)医疗机构相结合。加快“医养结合”向基层推进,充分整合优化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衔接融合,提高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利用基层医疗机构闲置的场地和大楼延伸开展养老服务。目前,5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共争取到国债资金1.562亿元,将开设529个医养结合服务床位,打造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及亲情关怀融为一体的社区(乡镇)医养结合体。分宜县、渝水区3家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内将完成83张养老服务床位的延伸建设工作。三是颐养之家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在全市所有行政村“颐养之家”全覆盖的基础上,聚焦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建制村为单元,建成381家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命名为“晓康诊所”,实行“公建院管”一体化管理,并由卫生院聘用当地乡村医生负责经营,按照规范要求为入家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有效解决了老人就医不方便和医疗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实际制定《新余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接颐养之家医疗服务指导意见》,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颐养之家紧密对接,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晓康诊所为颐养之家老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诊巡诊、绿色就医、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四是居家养老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作为“全国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与机制研究项目”首个试点城市,去年10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项目试点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强化三项工作、建立三方机制、集成三个要素等举措,取得了政府放心、社会认可、患者满意的较好成效,走出了一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的新路子。将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象,2022年共签约服务老年人136236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92.49%。组织开展失能老人评估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申请失能老人评估人数为10983人,完成评估人数为9297人,开展服务人数6534人。

6、关于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智慧服务管理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50-550元/月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建设居家养老智慧服务管理平台和站点,老人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可享受家政、护理照料、健康体检等上门服务。截止到2023年5月,已上门为6942位老人提供家政清洁、健康体检、身体清洁、做餐、助急、陪同就诊等居家养老服务287691人次,累计服务时长57.82万小时。今年市、县区两级投入近900余万由县(区)组织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持续做好本辖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

7、关于鼓励建筑开发商新建小区要规划养老领域与配套养老设备,把养老工程纳入其中,规划老年公寓,保障养老需求。编制完成《新余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0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新建住宅小区和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棚户区项目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协调解决城乡颐养之家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30多万平米,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8、关于创新思维,加强养老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一是完成省定养老护理员三年培训工作。2020-2022年,我市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作为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重要支撑。根据省厅下达县区2020-2022年养老护理员应培训3450人次任务要求,我市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通过联合新余市万家惠职业培训学校、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举办养老服务护理员培训班,县区分级培训、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厅培训、市级开展示范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养老护理等从业人员培训,共开展培训三十余期,已培训人员达3460人次,培训比例占100.2%。2022年省定年度培训任务640人,实际培训814人,完成率120.2%。二是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竞赛。为了持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专化业、职业化护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9月组织各县区推荐人员开展技能竞赛,比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落实了对优秀护理人员的奖补,分别发放了3000、2000、1000元的奖金。三是强化养老护理学习教育。依托中职学校设立护理和康复专业,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养老机构邀请学校专家学者开展护理知识讲座。开展优秀养老院院长和最美护理员学习宣传活动,同时鼓励养老护理人员积极参与各级有关养老护理学习讲座,结合机构内培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素质。

9、关于鼓励开发和运用新科技手段。积极探索服务管理信息化。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养老特色基地建设,根据省级信息平台建设进程,上线运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平台对接使用。积极配合参与系统平台对接使用,对省厅系统运行测试提供了建设性的相关意见,并对系统使用效果作出积极评价。养老服务机构用户注册量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总量100%,且数据更新及时;按进度要求完成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交换。布置五个“刷脸就餐”试点场景;建设分宜县“智慧消防”应急处置场景,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提高敬老院消防安全系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