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2/28 1.3w 阅读 525 点赞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余市民政局积极融入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大局中,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大学法用法力度,厚植法治民政建设底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成员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全年已开展会前学法7次、中心组学法8次。依托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有效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意识。2023年,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新增6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考试,进一步充实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2023年,我局共有10名行政执法人员,2名法制审核人员。2023年度我局全市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的23位人员,全部获得“优秀”的亮眼成绩,有效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的依法依规、有序运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都落实好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都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二是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网站、单位门户网站以及政务网,公开当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同时,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新余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行政执法、招投标、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三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实效。加强与局法律顾问的联系,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咨询、合同审核10余人次,均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建议。四是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每个婚姻登记处均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调解室,共有14名调解员,建立了婚姻家庭调解纠纷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教育辅导服务,为新婚夫妻和社区群众提供家庭教育知识咨询、亲子关系调处、夫妻关系矛盾调解、心理问题疏导等辅导服务,受益总人数达4068人次。五是加强工作保障。将全面依法治市所需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聘用、学法培训、考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资料印制等方面,有效保障全面依法治市以及普法宣传工作需要。

(三)围绕部门职能,增强法治护航引领能力

一是聚焦社会救助,织牢民生“保障网络”。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了《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为遭遇事故的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救助通道。印发《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市、县、乡共举办56场救助政策宣传月现场宣讲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100余人,解决问题50余个。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养老服务扩面提质。全面贯彻实施养老机构基本安全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和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我市《法治护航“颐养之家”健康持续发展》获批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光明日报红船初心专刊关注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全市20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并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信息。

三是坚持实绩惠民,社会服务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各婚姻登记处制定了婚姻登记办事指南,严格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流程,积极推动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不断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形式,各婚姻登记处均设立婚姻辅导室,并聘请了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免费为有需求婚姻当事人提供夫妻沟通障碍、婚姻危机处理、相关法律知识等专业服务。积极开展婚姻家庭公益咨询活动,固定每周三及周日,固定在区婚姻登记处及市图书馆开展婚姻家庭、亲子关系的公益咨询活动,有效解决群众各种婚姻家庭、亲子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受益人数达4068余人。

四是聚焦基层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2023年我市各行业协会商会共减免、降低会费116万元,涉及企业237家,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投身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72项,被采纳17项,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文件6件。举办行业培训86次,累计培训4202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在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能力还不足,主要在于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卫红担任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二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局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下发了《2023年全市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法治民政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2023年全年,实施行政许可55宗。三是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班子成员述法制度,年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述职述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期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进依法全面高效履行职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二)大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认真抓好新一年度《全市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落地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三)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督促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能力提升,加大行政执法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新余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