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新余市农学会债权债务公告 2024/10/20 1.0w 阅读 418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新余市农学会于2024年10月21日经第五届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业务主管部门批复的发文文号),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农学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杨燕平电话:6441441 李丹电话:6441441 清算组联系地址:新余市农业农村局1006室 新余市农学会清算组 2024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