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建议序号 |
建议代表 |
建议内容 |
建议类别 |
办理单位 |
回复意见 |
|
第13号 |
黄君红、 严莉 |
关于打造老龄化社会“颐养天年”新样态的建议 |
A |
市民政局 |
一、强化养老服务资源和功能整合。我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等公共设施场所和功能与具备条件的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结合,积极拓展养老服务空间,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照料护理、学习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健康管理等服务。全市推动67所颐养之家与晓康诊所共建、94所与颐养之家毗邻而建、220所与颐养之家同村而建,不断丰富服务项目,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推进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实现县级以上县(区)老年大学全覆盖。制定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第25条规定:“老年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学校)、社区老年教育教学点为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提供便利,减免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 三、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暨开设一老一小幸福课堂。一是因地制宜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将颐养之家和儿童之家整合成“一老一小幸福院”,并与老年大学、“童心港湾”等资源进行整合,建设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提供助餐、文体活动、巡防关爱、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平台。分期分批制定建设计划,增加设施设备,并以县为单位统一名称、规范建设标准。二是丰富服务功能。坚持需求导向,开设一老一小幸福课堂,招募相关心理咨询、书画、体育专业人士和市、县(区)老年大学低龄学员,经过培训后进行“城乡结对”,提供内容适宜的志愿者服务,积极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常态化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教育体育、课业辅导等急需紧缺服务。三是充实服务力量。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干部等群体参与探视巡访,积极调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参与日常管理和活动,广泛发动慈善组织、志愿组织等提供服务。2023年,全市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20个,覆盖“一老一小”群体1.2万余人,相关做法先后被学习强国、江西省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今年,我市又计划建设13个以上“一老一小幸福院”。 四、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建立低龄老年人互助服务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调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中的低龄老人为高龄、残疾、行动不便等各类留守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积极发挥颐养之家老人自我管理服务作用,成立颐养之家理事会520个,倡导“银发资源”参与环境卫生监督、邻里矛盾化解、照看留守儿童、参与项目质量监督等社会事业,逐步增强老人的成就感。同时依托“道德积分”,建立“积分+兑换”机制,有效提升低龄健康老人参与自助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五、持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列入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做到“五个一”,将“两个纳入”落细落实落具体。一是明确一批离退休干部党建重点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列为基层党建巡查调研一项重要内容;三是老干部工作部门每月走访调度一次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四是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汇报;五是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建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制定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和“六好”示范党支部标准条件,开展创建示范党支部活动,引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退休不褪色、永葆党员本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
第83号 |
胡志斌 |
关于放宽大病人员低保审批条件的建议 |
C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
医疗支出作为目前低保家庭的主要致贫原因之一,在目前低保认定过程中有充分的考量。 一、在低保认定过程中对因病对象现有的政策措施 (一)在收入认定方面。2021年起,依据《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低保申请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纳入刚性支出抵扣范围,按实际自付部分进行全额抵扣。 (二)在家庭资产方面。低保申请对象核查时有大额存款的,能够提供前12个月内三级乙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治疗方案等医学证明材料,确认存款用于治疗重大疾病的,按照该病种平均医疗费用酌情予以豁免。 (三)在政策倾斜方面。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患有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的人员;患有严重危害生命健康需要长期治疗维持生命或者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并因患病导致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即“单人保”。目前按照卫健部门开展的10种大病免费救治、25种疾病专项救治病种或者年医疗支出5万元及以上认定为重大疾病患者。 二、低保政策与医疗保障及其他政策的衔接 低保对象已享受医保定额资助和医疗救助政策。 市医保局按月将存在因病致贫风险的普通群众(预警线2023年19936元、2024年21358元)和存在因病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预警线2023年9968元、2024年10679元)推送市民政局,导入江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进行监测,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依托江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已实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医保、残联、工会等多部门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等基本功能,定期与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失业人员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 三、财政资金的承受能力方面 (一)我市低保的保障标准。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为825元/月·人,财政补差水平为53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600元/月·人,财政补差水平为400元/月·人,同年底全市保障低保对象32122人。2023年城市低保标准为885元/月·人,财政补差水平为57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660元/月·人,财政补差水平为440元/月·人,同年底全市保障低保对象35931人。2024年城市低保标准为935元/月·人,财政补差水平为60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715元/月·人,财政补差水平为480元/月·人。保障标准可理解为纳入低保的评定标准,补差水平为财政资金预算数,也是实际发放资金的平均值。 (二)低保资金的来源与构成。低保资金来源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构成,其中,中央、省两级资金占比约为83%。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逐年提高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保证2018年县(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规模基础上,从2019年起,新增提标部分不再按比例分担。市、县两级财政压力逐年增加。 (三)低保对象的专项救助政策。低保对象纳入后,按照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同时落实教育资助、学费减免、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就业创业、社保救助、资助医保等各项专项救助政策。在省级以上资金增长有限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如大量增加低保对象,市、县两级将承担重大的财政压力。 综上所述,关于放宽大病人员低保审批条件的建议,一是与现行低保政策不符,二是市、县财政能力有限,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 |
|
第87号 |
段虹 |
关于推进政府为高龄失能人群购买服务的建议 |
A |
市民政局 |
一、健全制度并推动落实。一是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高龄失能老人现实需求,按照“兜底线、保基本、促普惠、广覆盖、可持续”要求,我市制定印发了《新余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新余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并以“一方案一清单”为统领,推动今后三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今年,将对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能力综合评估,推动实现评估结果互认、按需使用。优先发展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去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每个县(区)已建成至少1所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管理规范的失能失智专业照护机构,按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集中照护,有效满足其他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同时加强失智老年人社区干预、机构照料、社会宣教等工作。截止去年底,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以上,对1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今年,将持续推进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张、适老化改造400户,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不断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二是修订完善居家上门服务制度。今年初,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高龄失能老人可根据对象类别每人每月享受50-550元不等补贴标准,明确可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娱等上门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三是加强资金保障。以新余市入选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为契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规定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补贴按照上级财政与县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累计下达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等项目资金5000余万元。 二、严格监管考核。细化考核实现严格监管,对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实现“绩效+审计”的量化结算方式,依据服务对象满意度、上门服务规范等开展服务绩效评价。聘请第三方对我市2018年至2022年签约服务老人入户调查100户,2023年签约服务老人入户调查15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入户调查150户进行入户调查和评估,确保服务质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政校企合作的方式建立1所市级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分级、分批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及认定。平均每年举办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5-6期,培训助老员、社工、志愿者和老人子女逾5000人,持续提升相关护理人员专业技能。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成果展示,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接受度。一方面,印发相关宣传手册2000余份,全面系统向群众讲解相关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形式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案例,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积极参与。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织各县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失能、半失能人员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服务的精准和高效。 |
二、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
提案序号 |
提案人 |
提案内容 |
提案类别 |
办理单位 |
回复意见 |
|
第21号 |
新余市工商联 |
关于加强城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议的提案 |
A |
市民政局 |
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市民政局连续多年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一是制定全面培训计划。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从事养老服务不同人群开展免费培训,如: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养老机构院长、养老社工、志愿者、探视巡访员等。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培训、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护理质量基本规范等,以确保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全面掌握养老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2020-2023年共开展培训四十余期,共培训人员达4200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二是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通过县区分级培训、专业机构开展培训、参加省厅培训、市级开展示范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自主开展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关于培育养老专业性人才和扩大人才规模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推动,整合多方资源,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一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与我市高校、职业院校和专业机构进行沟通对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类专业,设置相关课程。目前,我市有12所学校开设了与养老有关的专业,其中本科2所、高职3所、中职7所,现有护理、康复保健、老年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专业在校生2860人。2023年省民政厅举办的全省养老护理员学生组比赛总共22支参赛队,我市共派出4支院校参赛,并取得了好成绩。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45家,其中,培训工种(职业)含有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老年人照护的培训机构有21家,专业的培养力量是较强的。二是建立培训基地。我市已建成二所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每年培训助老人员、社工、志愿者和老人子女1千余人,为养老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三是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和高校资源共享,鼓励更多的院校开设养老康复护理专业,定向为养老机构培养输送一批养老服务紧缺人才,推动养老机构邀请学校专家学者开展护理知识讲座,吸引高校学生到养老机构就业。 三、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 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一是每年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县区级初赛、市级选拔赛,比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分别给予3000、2000、1000元的奖金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荣誉,并把优秀选手推荐到全省、甚至全国参加决赛。2023年,由我局派出的养老护理员在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了个人、团体二个“一等奖”佳绩。二是开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学习宣传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全省“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在新余民政网和新余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事迹宣传,展示新时代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风采。三是加强政策激励。2023年,我市出台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对新入职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本科、专科(高职)、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入职奖补。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四是提升行业吸引力。大力培育以银河园、福海颐养中心、乐晚晴等为代表的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发展,吸引更多的年轻、专业人才加入。 至于提案中提到的“敬老文明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评选活动向养老服务领域倾斜”等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积极推荐养老优秀从业人员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人选,进一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社会地位。 |
|
第28号 |
邹小云 |
关于整合“三院”打造乡村全域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
A |
市民政局 |
近年来,各县区以列入全省改革试点为契机,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和优化农村敬老院资源配置两项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提升关爱“一老一小”服务水平。 一、关于“将颐养之家整合建设成具备综合养老服务功能的村级颐养大院”的情况。一是因地制宜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将颐养之家和儿童之家整合成“一老一小幸福院”,并与老年大学、“童心港湾”等资源进行整合,建设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提供助餐、文体活动、巡防关爱、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平台。分期分批制定建设计划,增加设施设备,并以县为单位统一名称、规范建设标准。二是丰富服务功能。坚持需求导向,开设一老一小幸福课堂,招募相关心理咨询、书画、体育专业人士和市、县(区)老年大学低龄学员,经过培训后进行“城乡结对”,提供内容适宜的志愿者服务,积极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常态化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教育体育、课业辅导等急需紧缺服务。三是充实服务力量。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干部等群体参与探视巡访,积极调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参与日常管理和活动,广泛发动慈善组织、志愿组织等提供服务。2023年,全市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20个,覆盖“一老一小”群体1.2万余人,相关做法先后被学习强国、江西省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今年,我市又计划建设13个以上“一老一小幸福院”。 二、关于“把乡镇敬老院扩容改造成功能完善的区域机构养老院”的情况。一是坚持“一县一策”,整合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在全面掌握县域地理特征、交通条件、老年人口分布等基础上,打破原“一镇一院”模式,坚持“一县一策”。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社会福利院+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模式,将32家公办养老机构整合成21家,其中11家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整合后基础设施条件、生活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还将根据入住情况、区域发展需求,再适时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坚持难点突破,理顺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对所有乡镇(街道)敬老院事业编制重新核定,出现空缺的,按规定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不再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同时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敬老院的人、财、物等实施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止去年底,各县区均完成了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改革工作。三是坚持建设管理并重,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从“硬环境”“软实力”两方面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建成2所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举办6期养老业务培训班,培训800余人,实现各类从业人员全覆盖。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个人一等奖和团体组织一等奖。 三、关于“推动乡镇卫生院转型发展成医养结合为主导的长期护理养老院”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加快“医养结合”向基层推进,充分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衔接融合,我市在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延伸养老服务,渝水区5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争取到国债资金1.562亿元,建成后将开设529个医养结合服务床位。其中:下村镇中心卫生院、白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营业。其它3 个机构正在抓紧建设当中。此外新余市中医院、高新区水西镇卫生院、分宜县中医院、仙女湖区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康养项目建设也正在积极争取立项。 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成立了颐养之家工作领导小组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上门为辖区内“颐养之家”老年人提供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概括为“六个一”活动,即为老年人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举办一场预防保健等健康知识讲座、免费签约一个家庭医生、提供一次心理抚慰及精神关怀、为管理人员举办一场基本护理知识和简单急救措施现场演示观摩。2023年,我市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11.62万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8.27%,高于省级要求的管理指标。 下一步,各级卫健部门还将持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指导,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服务优势,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重点老年人群提供养身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
|
第044号 |
邹小云 |
关于命名“钢城大道”的提案 |
C类 |
市民政局 |
道路更名应审慎推行。您提出的“钟灵大道”和“劳动南路”“劳动北路”更名条件尚不具备。原因有以下几点: 1.根据《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3号修订)第九条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地名的更名应当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城市主要干道等有重大社会影响、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地名更名,应当在综合评估中进行社会风险和经济成本评估分析。”“钟灵大道”和“劳动南路”“劳动北路”已经命名较长时间,本市市民已经十分熟悉并清楚知道道路位置。道路命名更名的首要原则是利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轻易更名易无端添加群众生活成本。 2.2023年我们也因一些个别建议“钟灵大道”更名提起议案向有关专家、居民代表征求意见,多数意见表示反对,最终没有通过更名的提议。钟灵大道名称已使用多年,对广大市民来说耳熟能详,更换命名将不便于市民查找。而且劳动南路、劳动北路自1993年建成命名使用至今已有30年,对广大市民来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钟灵大道和劳动南路、劳动北路全长12520米,道路两边有两千多家商铺,几十家企业、多家单位和小区,更名也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不便;如果更名,所有的路牌和交通指示牌、地图标识、沿路企业注册登记地址、居民户口地址都要更换,耗费颇大,将增加企业、居民甚至基层的负担。 因此,无论从重大社会影响、群众生活关切、经济成本评估等角度来说,您提出的将现有的3条道路名称更换为“钢城大道”的建议都暂不宜推行。但综合考虑新余钢城建设的实际,我们将酌情把“钢城大道”道路名称列入以后新命名的道路建议中。 |
|
第067号 |
万荣慧 |
关于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提案 |
B类 |
市民政局 |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工作,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落实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分类纳入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范围,建立了基本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进行提标提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因家庭困难失学错学。 2.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排查,每季度摸排一次重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并及时更新信息,建立重点帮扶儿童花名册。做好数据核查,对需教育帮扶的儿童推送至教育部门实行送教上门,或由妇联部门纳入“春蕾计划”,确保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开展心理关爱服务。对全市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监护评估和心理健康初筛,对评估为中、高风险的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关爱服务档案,根据儿童情况开展关爱帮扶,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探视巡访、心理疏导等服务,落实兜底监护、关爱服务、心理干预等帮扶措施。 4.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 童心护未来”未保宣传月、“情暖新春”、“政策宣讲进村(居)”、法治宣传、青少年自护教育等各类主题活动,面向留守(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开展家庭监护、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活动。 5.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主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有效实施了“诗润童心”“小荷陪伴”“小荷信箱”“慈善暖童行”等项目,累计开展活动千余场,服务儿童上万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今年我局将引入社会力量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开展家庭教育学习等活动。 |
|
第085号 |
张小红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就业与非遗保护融合的提案 |
A类 |
市民政局 |
我局在每年分配市级福彩公益金时,已参照《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里第二章第四条“省财政每年从当年筹集的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10%、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4%,作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的专项资金”和第七条“省残联、省民政厅负责对福利彩票公益金提出项目的安排计划:其中,60%由省残联会省民政厅提出,40%由省民政厅会省残联提出”的要求,我市从当年筹集的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0%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其中划拨给市残联60%福彩公益金(即市本级福彩公益金*10%*60%)。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并鼓励民政的“福彩基金”增设或划拨一定比例专用于残疾人参与非遗就业的扶持的建议,我市福彩公益金已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 |
|
第106号 |
周德威 |
关于以数字化技术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C类 |
市民政局 |
一、关于数字化技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正在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在养老机构中设置视频监控、防走失、防跌倒、紧急求助、定位看护、生命体征监测、互动机器人等智能服务场景,打造机构智慧养老联动的载体,提供院内老人紧急救助和防走失整体解决方案;在养老机构打造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应用场景,通过智能中转设备与江西省消防系统智赣119统一对接,实现24小时安全监控自动值守;在社区颐养之家搭建开放式“智能化就餐”服务场景,提升老年人就餐便捷性;打造居家养老移动端应用场景,为老人和家属提供健康资讯、服务查询、服务下单等便捷功能;搭建政府监管场景,民政监管通过建设养老关爱一张图和智能感知一张图,从人工智能产品实际使用中收集各项数据汇总至监管平台展示。 二、关于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根据省级信息平台建设进程,上线运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平台对接使用。积极配合参与系统平台对接使用,对省厅系统运行测试提供了建设性的相关意见,并对系统使用效果作出积极评价。养老服务机构用户注册量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总量100%,且数据更新及时;按进度要求完成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交换。 三、关于养老服务体系数字化转型。建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2018年8月,新余市通过公开招标,将南京三胞集团“安康通”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正式进入本市,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线上线下服务,为我市城市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养老服务。现已建成市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1个、分宜县县级分平台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1个。老人通过拨打“6712349”服务热线或者通过免费配发给老人的移动终端“一键通”一键呼叫平台,实现紧急求助或者服务需求发起,平台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就近调派助老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助洁、助医、助餐、助乐、助急、助行等,并定期对服务老人进行主动关爱、精神慰藉、健康信息登记服务。自2019年2月份启动服务至今,通过线上平台呼出关爱电话104705次,接听呼入老人寻求帮助咨询电话14539次。已上门为4793位老人提供家政清洁、健康体检、身体清洁、做餐、助急、陪同就诊等居家养老服务人108334次,累计服务时长223504小时。 四、关于养老服务体系数字技术赋能。鼓励开发和运用新科技手段。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年人就餐体验,让老人吃出幸福感,吃出归属感,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养老特色基地建设。我市与建行合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落地社区养老智慧食堂新模式,布置五个颐养之家“刷脸就餐”试点场景。目前正在试点的燕子山、电工厂、桂花村、茶山口、虎山社区5个颐养之家就餐点的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完成;另外建设分宜县“智慧消防”应急处置场景,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提高敬老院消防安全系数。 |
|
第145号 |
黄树林 |
关于加强新余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 |
A类 |
市民政局 |
一、关于促进和扶持社区失智症专业照护机构的发展,为居家失智症患者和家庭照护人员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2018年8月,新余市通过公开招标,将南京三胞集团“安康通”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正式进入本市,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线上线下服务,为我市城市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养老服务。现已建成市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1个、分宜县县级分平台1个。老人通过拨打“6712349”服务热线或者通过免费配发给老人的移动终端“一键通”一键呼叫平台,实现紧急求助或者服务需求发起,平台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就近调派助老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助洁、助医、助餐、助乐、助急、助行等,并定期对服务老人进行主动关爱、精神慰藉、健康信息登记服务。自2019年2月份启动服务至今,通过线上平台呼出关爱电话104705次,接听呼入老人寻求帮助咨询电话14539次。已上门为4793位老人提供家政清洁、健康体检、身体清洁、做餐、助急、陪同就诊等居家养老服务人108334次,累计服务时长223504小时。 二、关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办养老院,建立失智症专业照护机构,为家庭已无能力照护的重度失智老人提供入住。打造认知症特色专护区,提高优质护理服务水平。一是高新区福海颐养中心依托“公建民营”模式迅速发展壮大,给新余市的养老行业注入了一股清新的力量。2018年2月中心申报的“认知特色专护”试点被省级民政推荐评审,2023年1月正式启动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心总投资1.06个亿元人民币,土地使用面积近60余亩,建筑面积一、二期2万8千平方米,三期约2万5千平方米,有绿化及外围活动场所占比40%,中心现有养老床位598床,其中医疗床位100床,于2018年02月02日开业,现已入住450余人,其中100多间包间,自理113人、全失能126人、半失能121人、认知症90人。中心特色是以医养结合的模式、优质护理服务如认知症特色照护等区域明晰化,分有自理区、半失能区、全失能区、认知症特色专护区(慈爱区),为了给认知症老年人一个熟悉的环境,每层楼按不同风格设计装修,每扇门上贴有老年人他(她)们那个年代的物品图案或动物图案,连门牌标识每层体现都不一样,便于老年人定向、容易辨别自己的房间的设计。对认知症老年人开展认知训练、益智活动、非药物干预治疗活动、个性心理疏导、个性康复训练、娱乐等多样化活动,让认知症老年人忙起来乐起来,为他们带去生活的色彩,感受生命中的温暖。二是建设特困人员护理中心,破解县级集中照护难点。渝水区通过建立渝水区特困人员护理中心,总面积达6200平方米,设有床位3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40张,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医疗康复、养老护理培训为一体,帮助敬老院解决特困失能老人护理不了、护理不好的困难,破解特困失能人员县级集中照护难点。中心设计床位数300张,其中特困老人护理床位240张,护理型床位占80%,已投入使用,渝水区城乡特困失能老人“托底”性集中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综合体。以满足渝水区城乡特困失能老人服务为前提,闲置床位为社会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低偿的养老服务;率先推行渝水区养老特困老人住院陪护服务,帮助敬老院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无人陪护问题,补齐特困失能人员照护。同时渝水区特困失能中心进行消防改造提升,试点开展了失智老人照护,50余名特困失能人员得到专业照护,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率达到100%。 三、关于结合党建+颐养之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训一批服务失智症患者为主的专业人员,布局建立以服务失智症患者为主的专业照护机构。由于党建+颐养之家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及工作人员有限,只能依托县区、乡镇设立失能老人护理服务区,开辟护理工作路子。目前分宜县社会福利院设立失能老年人护理特区,建设床位350张,新增护理型床位280张,护理型床位占80%,将全县10个乡镇敬老院的失能老人全部集中在护理特区“管养”。目前分宜县特困老人有378人,其中半失能和全失能的216人,有147人在公办敬老院集中照护。县社会福利院设立失能老年人护理区,将乡镇敬老院的失能老人集中县域护理。为给失能老人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护理环境,该县投入资金40余万元,对原社会福利院内一幢老年公寓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面积1200平方米,添置了医用护理用床、轮椅等,设立了特护房、医务室等。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县社会福利院完成了公建民营改革,由分宜银福颐养中心负责经营管理。目前开始对养老院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并将建成社区卫生院进行医养结合服务。分宜县银福颐养中心目前有失能60人、失智25人、半失能30人。正在改建失智区一栋共两层,建筑面积1000平,共计36个单人间,预计十一月底投入使用;失能区一栋共三层,建筑面积共2263.38平方,有26个房间,共计床位115张,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失能护理、精神行为症状照护、认知康复等专业照护服务。 四、关于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调查摸底新余失智老人的数据,针对性解决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市有常住人口119.8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08%;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23.8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9.91%。2023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25.8175万人、占比20.83%,同比增加1.5013万人、占比上升1.28%。全市城乡特困人员2958人,其中集中供养474人、分散供养2484人;特困失能失智人员272人、半失能人员202人,且特困失能人员比重在明显增长。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1367名65岁以上老年人提交失能评估申请,卫健部门已完成评估10145人,确认失能9773人。全市现有养老床位7773张,其中护理型491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 6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