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
12月30日,市民政局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志愿服务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推行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工作,选择了基础工作较好、活跃较为频繁的5家志愿服务机构进行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迈向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抓思想认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的必然要求,对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情,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二是抓学习宣传。我们采取培训、研讨、座谈等形式,让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团体)负责人明确志愿服务记录谁来记、记什么、如何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谁来出、出什么、如何出等具体规定,提升依法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的意识和水平。重点解读志愿者参与哪些活动可以有志愿服务记录、哪些组织可以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志愿者如何获取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和志愿者关心的问题。三是抓队伍建设。发起“新余有爱”的号召,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注册成为志愿者,鼓励各地各单位广泛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大力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使用率和规范度,推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信息化进程。截至目前,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92656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为7.7%,记录志愿服务时长299763小时。四是抓机制完善。我们坚持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不断增强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和荣誉感,促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五是抓贯彻落实。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指导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