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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新余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2022/06/06 1.5w 阅读 462 点赞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2019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革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为贯彻文件精神,2021年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对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15条措施,其中第9条明确要求“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2022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2〕6号),进一步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进行了明确要求。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廉洁从教、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风清气正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三、涉及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含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等)任教的教师。

四、执行标准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和《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从2022年9月开始,师德考核结果将录入“江西省教师教育业务管理平台”,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正面激励和反面惩处的重要依据。

六、惠民利民举措

引导广大教师做“双减”工作的坚决拥护者、有力宣传者、坚定实践者,坚持廉洁从教,坚决不参与校外培训兼职和违规有偿补课,引导广大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立足课堂,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到校外培训机构报班、让学生超前学习的焦虑,减轻家庭负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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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