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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管理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1/10/14 1.1w 阅读 488 点赞
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学校招生办学行为,防患办学风险,实现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1.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推进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学校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

2.加强思想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足、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及系列选修课程,全面推进“三全育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把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政治把关职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法规制度建设主线,筑牢思想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降低违纪违法风险。结合制度规矩执行年工作要求,推进完善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项监督、党务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形成合力。

4.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要求,以正在开展的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学校教师管理全过程,加强师德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强化典型引领,全面提升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二、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促进招生考试工作不断规范

1.建立健全招生考试机构。各校要建立健全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学校各类教育考试归口教务处统一管理,并设立考试机构,配备2-3名专职人员,保证专职人员相对稳定。

2.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各类考试均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标准,制定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化考点考场管理制度、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实现招生考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应对考试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强化责任制和监督制,落实直接责任人和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责任人,落实学校纪检组监督职责。建立健康、长效的激励机制。

3.强化招考队伍建设。要认真按照《江西省加强各类教育考试监考教师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考字〔2015〕13号)等文件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严谨、师德优良,遵章守纪、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招生考试队伍。定期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法纪意识教育和业务工作能力培训。

4.狠抓招生考试管理。要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试卷安全、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诚信教育等所有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省教育厅招生规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录取信息“十公开”的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

5.加大考点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和《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暂行)》等文件,所有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学校必须配足配齐标准化考点考场硬件设施,包括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金属探测仪、身份识别系统、外语听力播放系统、普通话测试系统等。各学校要全面梳理学校标准化考点建设存在的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考点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确保达到最新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

三、加大创业就业指导,促进学生技术技能不断提升

1.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引导。要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创贷扶持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毕业生市场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引导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留赣留余就业创业,落实我市毕业生留余就业和市内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措施。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执行培训政策规定,按政策要求开展培训。在培训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全面实施远程实时监控和人脸识别打卡考勤,利用两个考核系统对培训进行不定期抽查上课效果,杜绝代课行为,确保创业培训质量。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补贴要按规定发放到位。

3.强化实习实训管理。各学校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确立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必须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坚决纠正以利益为导向的实习行为和推荐就业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实习、就业环境。

4.加大留余就业推介力度。要利用学校微信群、报告会、宣讲会、招聘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发展潜力,推介市内主导产业和知名企业,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让学生更多了解企业、认同企业。定期组织学生到市内企业参观、实习、实训,让学生体验企业生产条件、工作环境、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让更多毕业生选择我市企业,留在新余就业。

四、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1.完善法人治理。要依法制定章程,并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审批机关对章程依法备案。章程应当规定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内容,建立健全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董事会(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校长、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民办学校校长应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办学业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学校决策机构成员与财务、资产、人事、后勤等主要部门负责人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2.严格招生管理。要加强招生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依法招生,诚信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简章和宣传资料要做到真实客观、实事求是,不得进行虚假性和欺骗性宣传,不得借用举办普通高中之名招生,不得诋毁其他学校声誉,招生广告等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发布。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各校要及时公示招生简章,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招生工作结束。要进一步加大对招生人员师德师风教育、法律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对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3.规范学籍管理。各职业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规定等,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登记注册、转学、转专业、信息变更、休学、留级、注销、复学及退学等学籍变动手续和毕业结业手续。要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要按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并保证学生学籍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4.规范财务管理。民办职业院校收费要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严禁举办者通过各种方式从办学收益中确定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要建立学费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和学费专户监管制度,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要规范学生退学退费行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学生、家长提出的退学申请,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学不得拒退,并及时退还相应的费用。

5.强化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教结合”的原则,做到警钟长鸣,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事故报告工作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要加大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投入,配齐、配全安保人员和设施设备,提高人防物防水平。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学校食堂”。要加强校园内经营户价格监管,及时核查学生的投诉举报,确保涉及价格的投诉、举报、咨询得到及时处理。严禁学生在外租房居住,严禁师生涉及黄、赌、毒。要重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类型和地位,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并将先进的办学理念融入到办学实际当中,推动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市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及水平。

2.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督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并纳入对职业院校督导检查评估内容中。

3.严肃追责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发现的违规办学问题设定整改时限,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学校及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学校招生办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各校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教育局职成科。邮箱:657891255@qq.com,联系电话:6418061。


中共新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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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