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两起纠纷。
2022年11月2日,谢某与黄某在平安路消防大队旁发生争吵引起肢体冲突,造成谢某颈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经对事情了解后,民警从法律角度对黄某进行批评教育。在民警耐心劝诫下,黄某答应一次性赔偿谢某医药费、误工费共计三千元整,双方达成谅解,互不追诉。
2022年11月6日,在赣新路口复兴大厦旁江西特产超市傅某娜与严某梅因与刘某私人感情发生纠纷,致使傅某娜被严某梅等人致伤(轻微伤),民警将双方约至调解室,调解过程中,民警通过法律宣传及讲道理的形式做双方工作,要求冷静处理好对方的关系,最终严某梅同意一次性赔偿傅某娜医药费共计两千元整,双方达成一致,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互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