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挽救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矫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11月25日,高新分局马洪派出所将一名未成年人送入新余市阳光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近期,马洪派出所辖区内一名青少年付某(男,16岁)因涉嫌犯罪被渝水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付某家属因此找到马洪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将付某送至新余市阳光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为挽救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马洪派出所积极贯彻市政府办下发的文件精神,对付某开展送矫工作。经多方沟通,马洪派出所在渝水刑侦大队的协助下于11月25日成功将付某送至新余市阳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