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房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余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余市房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新余市房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余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房地产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措施并组织实施。履行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地产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和统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代政府划拨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售、租对象资格审批。
4、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颁发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办理权属证书的换验、变更、注销工作。调解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落实私房政策
5、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房屋买卖、出租、转让、继承、赠与等交易手续,培育发展二级市场。
6、负责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和房屋质量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负责组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承担商品房质量认定和住宅产业批推进工作
7、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对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依法申请强制拆迁,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和使用。管理城镇房屋鉴定工作,委托技术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活动。
8、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开展工作,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承担住房维修基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受理业主的投诉,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9、住房、廉租房建设和直管公房的经营与管理,依法管理异负责经济适用产毗连房屋和城镇个人私有住宅建设。
10、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质、资格管理
11、开展房地产业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行业培训。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5 个,包括:新余市房产管理局机关、新余市白蚁防治所、新余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新余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本部门2019年年未编制人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41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三部分 新余市房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2276.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046.72万元,较2018年增加205.44万元,增长11.16%本年收入合计30229.5万元,较2018年增加15788.98万元,增长109.34%,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拨款比去年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22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0555.61万元,较2018年增加16320.52万元,增长114.65%,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720.62万元,较2018年减少326.14万元,减15.93%,主要原因是:新余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600万元拆迁费在本年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41.89万元,占4.39%;项目支出29213.72万元,占95.6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0.14万元,决算数为302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7.7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9213.72万元,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75.9万元,决算数5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9%。
(四)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1.41万元,决算数为105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69%。
(五)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83万元,决算数为8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32%,主要是棚户区改造资金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1.88万元。其中:
(一) 工资福利支出935.89万元 较2018年增加205.02万元,增长28.05%,主要是新级工资和级别工资调整等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1万元,较2018年减少53.57万元减少22.08% 主要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比2018年稍有减少。
(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68万元,较2018年增加61.42万元,增长45.08%,主要是抚恤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四) 其他资本性支出19.3万元,较2018年减少9.12万元,下降32.09%,主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未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万元,决算数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9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42万元,增长2%。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5万元,决算数为 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9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42万元,增长2%。主要是:接待人员、接待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长61.46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印刷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壹辆。其中:副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支付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支出以及住房保障建设资金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