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11月份新余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10-11月份企业提交申请的安许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如企业或个人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如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匿名或逾期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0)6422730、(0790)6433137,邮政编码:338000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