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城管委字〔2021〕1号
新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我为城
市挑毛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各单位:
现将《“我为城市挑毛病”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我为城市挑毛病”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热情,发挥干部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成为城市建设管理的监督员,及时发现并反映问题,以实际行动为“美丽新余”建设贡献力量,助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着“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紧紧围绕群众热切期盼、社会广泛关注、城市发展需要等方面,倡导社会各界积极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建设管理新格局,全力营造“共同建设城市、共同管理城市、共同爱护城市”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关心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活动内容
新余市城区内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城市提质增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二)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三)对全民健身中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建设方面。
(四)公共交通、社区服务、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环卫设施、交通设施等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方面。
(五)主城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扰民、油烟扰民、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方面。
(六)主城区内的道路、桥涵、下水道、路灯、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方面。
(七)主城区内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管理方面。
(八)主城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方面,城市余土调剂清运、排放、准运、处置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九)主城区内的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停车场、洗车场等管理方面。
(十)主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管理方面。
(十一)涉及城市建设管理其他方面。
四、意见建议渠道
1、12345政府服务热线。
2、“新余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下发关于开展“我为城市挑毛病”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各界发送活动公告,在门户网站、“新余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新余城管”微信公众号、“新余城管”抖音号、“新余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活动信息,调动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收集阶段
相关职能单位对市民、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并按职能范畴将各类建议意见发送至职能部门。
(三)处置阶段
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对意见建议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核无误后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六、意见建议要求
1、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一事一报,问题描述、分类、上传照片必须一致。
2、要描述问题发生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道路路名,例如:XX路:XX路与XX路交叉口向东XX米北侧,XX商店东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