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城区已上市经适房住户:
根据市九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精神,对我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税评估价做出了调整,已办理交易的住户按该规定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调整后上市费用大幅下降,现对2021年2月之前办理经适房上市业务的住户启动上市费用退缴工作,退缴方案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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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缴对象。退缴对象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原权利人。退缴款项打入原权利人社保卡。如果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的,需房屋的现权利人到场签署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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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缴金额。根据现行标准和《固定计税评估价表》直接确定,退缴差额部分。现行标准为:(固定计税评估总价-原购房总价)X20%-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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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缴所需准备资料:原权利人、现权利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原权利人提供社保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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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长青北路311号房产大厦8006室,新余市保障房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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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即日起正常工作日办理。请经适房住户相互转达。
特此通知。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4日
附:固定计税评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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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适房小区 |
固定评估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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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盛德世纪花园 |
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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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欣小区 |
2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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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铁路四村 |
3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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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渝水明珠 |
2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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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和泰家园 |
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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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渝亲苑 |
3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