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21]6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58号),我局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了37家企业为核查对象,按规定程序对被抽取企业的资质情况、经营管理、市场行为等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如企业或个人对核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14室;联系电话:6445767;邮政编码:338000),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对于本次公示合格企业,我局将于8月31前进行复核(注:省厅将于8月31日前抽查部分设区市企业);对于本次核查结果不合格企业,企业应于10月18日前完成整改并填写自查表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10月18日后将安排核查人员进行复核。我局将在局网站发布核查结果的通告。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