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2月份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
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2022年2月,我局对企业在“江西住建云系统”提交的申请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材料进行了受理,经专家评审、复审,现将评审意见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如企业或个人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对企业申报资质、安许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匿名或逾期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0)6422730、(0790)6444278,邮政编码:338000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