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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10)整改公示

2025/04/17 1.2w 阅读 393 点赞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10)整改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10)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新余市环委会办公室问效电话:07906428950。

附件: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问题来源

问题/信访件描述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10)

城市管理领域部门联动不畅。新余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检查权、处罚权分设于住建、城管部门,由于联动不够,执法力度不足,导致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督察发现,新宜吉转型合作示范区荷山路新建工程、仙女湖七夕岛酒店建设项目、分宜县国电投新余100兆瓦光储一体发电项目等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部门联动机制更加健全,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市住建局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函告城管部门处理。市城管局根据住建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查处扬尘污染行为并加强巡查监管。

已有《新余市住建房管人防规划领域涉嫌违法行政案件移送管理办法》(余城字〔2019〕14号)联动机制,并对建筑工地加大扬尘污染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