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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双职工最高可贷60万

2017/04/24 1.1w 阅读 124 点赞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自4月1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这是我市自1995年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第六次提高贷款额度。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50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目前,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2.1个百分点,以贷款60万元、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少付利息17万元,优惠幅度达31.8%,能够有效降低职工的购房成本,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截至2010年末,我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95.72亿元,占全省32.31%,共支持21.17万户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个贷余额169.43亿元。 (记者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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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