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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0/03/02 1.6w 阅读 301 点赞

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支持,企业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和降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的支持,对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月提取额度从每月1000元调增至1500元。三是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业务办理,对设有办理时限的提取业务,可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后两个月内。鼓励线上业务办理。鼓励各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厅、“手机公积金”APP、赣服通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