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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困难企业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2022/04/10 9.4k 阅读 129 点赞

我市实施困难企业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障职工权益,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的通知》,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申请缓缴时间段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企业在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并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足额补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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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